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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紅松主任律師時間:2020年06月15日 點擊:次
潘紅松律師
· 個人簡介 · 潘紅松律師,1992年畢業于武漢市司法學校,1993年進入武漢市江夏區司法局工作,1994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1995年10月取得律師執業證,先后在國辦所武漢市江夏區律師事務所,武漢市第十二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工作。1998年律師行業改制后,作為合伙人參與創辦湖北舟橋律師事務所,200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7月進入湖北晴川律師事務所工作,擔任黨支部書記,2019年12月,進入湖北言達律師事務所工作至今。 · 擅長領域 · 擅長公司法律師事務、房地產開發法律事務、合同糾紛、刑事辯護等領域。 · 突出案例 · 民商案件: 1、承攬合同糾紛,2016年代理武漢毅恒重工有限公司起訴東方電氣股份有有限公司(大型國企、上市企業),在短時間內收回拖欠十余年的加工價款1200余萬元; 2、合同糾紛,2008年,代理作為被告身份的武漢市江夏區金口街道辦事處應訴,通過一審、二審、重審、二審,法院最終駁回了武漢市長江職業學院要求退回200萬元定金的訴求; 3、房屋買賣優先權糾紛,代理武漢市江夏區物產國有控股集團公司進行申訴,歷時8年,通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兩次提審,最終糾正了武漢中院對武漢市江夏區物產國有控股集團公司不利的判決,避免了因處置國有資產不當造成的巨額賠償風險。 刑事案件: 1、貪污案(2018年),通過辯護法院最終認定貪污款項為私設的政府小金庫款項,被告人胡某被認定無罪; 2、虛開增值稅發票案(2018年),湖北某著名企業下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發放巨額獎金找第三方虛開增值稅發票,作為其辯護律師,首先為該法定代表人申請取保候審獲得通過,在案件移送起訴后,多次與公訴機關交換意見,最終公訴機關以不起訴結案,保證了該公司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經營一直未受影響。 潘紅松主任律師執業證號: 142011995105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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